汽车租赁是指汽车的资产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,出租人拥有资产所有权,承租人拥有资产使用权,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交换使用权的一种交易形式。
根据租赁期限的长短。
在1997年颁布实施的《汽车租赁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》中,汽车租赁按租期长短分为长期租赁和短期租赁。在实际操作中,一般认为15天以内为短期租赁,15 ~ 90天为中期租赁,90天以上为长期租赁。
长期租赁是指租赁企业与用户签订长期(一般按年计算)租赁合同,并根据长期租赁期间发生的费用(通常包括车价、维修费、各种税费、保险费及利息等)扣除预计残值后的租赁形式。),租赁企业按合同月数平均收取租赁费用,并提供汽车功能、税费、保险、保养、配件等综合服务。
短期租赁是指租赁公司根据用户要求签订合同,为用户提供短期用车服务(一般按小时、天、月计算),收取短期租赁费用,解决用户在租赁期间的各种服务需求的租赁形式。
根据业务目的划分
汽车租赁按经营目的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。融资租赁是指承租人以取得汽车产品所有权为目的,经营者以租赁的形式转移标的物所有权。其本质是具有销售性质的长期租赁业务,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金融服务的特征。经营租赁是指承租人以取得汽车产品使用权为目的,经营者通过提供车辆功能、税收、保险、维修、配件等服务实现投资收益。